房产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本人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无法前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买卖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蚌埠律师网提醒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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