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10级12条标准都是什么?

2022-11-01来源:浏览:

  一、工伤鉴定10级12条标准都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10级12条标准都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工伤鉴定10级标准

  二、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用人单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分级原则为: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绝对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偿,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绝对或大多不可以自理。

  三、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就是蚌埠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鉴定10级12条标准都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十级伤残一般是较轻的伤残,其一般是不影响劳动者的行为能力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蚌埠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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