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的确定根据如下因素: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3.赔偿限额及双方责任因素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参照相关保险条款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原则如下:
1.适当补偿原则。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者本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补偿而非财产赔偿,又因为精神损害是是一种无形损害,因此法官在确定时补偿金时不会随意听从受害者一方漫天要价,也不能单听肇事一方不顾受害一方的心理感受,会尽量客观公正的评估受害一方的精神损害,予以适当补偿。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既应该考虑利用抚慰金对肇事方的制裁作用,蚌埠律师网提醒您,让肇事方得到惩戒,让受害者得到精神补偿,又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补偿义务人的客观经济状况、以免裁量过重导致司法不公平的后果。
3.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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